凡人 发表于 2021-10-31 23:08:49

房地产税体现共同富裕下的新思路宜明年实施

中国房地产税体现共同富裕下的新思路 宜明年实施

路透北京10月25日 - 中国周末宣布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看来,房地产税从立法先行到和新寓意“改革试点”先行体现了一种新思路,鉴于房地产税通常按年计征,如果国务院可以近期提出方案,明年实施可能比较适宜。

多年来一直研究中国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刘佐接受路透专访时指出,至于试点地区的选择,不妨可以考虑“点面结合”,即在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同时起步,以经济比较发达的大中型城市为主。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先行,而且试点期限长达五年,待条件成熟时制定法律,不急于求成,匆忙立法,体现了高层对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积极而稳妥的策略,这是近期中国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新起点。”刘佐称。

在他看来需要特别值得关注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办理,不同于2011年国务院批准个别城市人民政府试点的做法,权限适当上收,再次体现了税收法定的原则。

同时试点地区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为位于城镇的居住用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纳税人为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即拟对个人自有自用的住宅征税,从而扩大了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的范围,与外国通行的房地产税大体一致,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房地产税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此外,房地产税试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上述办法的实施细则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责权比较分明,配置也比较合理,有利于此项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房地产税试点地区由国务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后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既体现了税收法定的原则,也有利于国务院的具体操作。

今年8月17日,中国国家主席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促进共同富裕等问题时提出,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措施之一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似乎由此可见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新寓意和’试点先行’的新思路,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此作出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也顺理成章。”刘佐称。

中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周六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国务院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试点地区。此次试点是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地产板块周一早盘走势波折巨大,投资者努力试图消化房产税试点的消息。沪深300地产指数低开3%后跌幅迅速收窄并一度翻红上扬,后则再度转为收跌2.9%。

“房产税试点是早晚的事儿,并不意外。共同富裕背景下,这个东西早晚得动,房地产最近的政策是很密集很密集的,”华鑫证券分析师严凯文表示。

花旗在报告中则表示,房产税试点的推出早于预期,但全国房产税的时点迟于预期,该政策没有破坏性影响;全国房产税还需要再等五年征收的事实意味着,政府尚未下决心很快让中国经济摆脱对房地产投资和地产市场的依赖。(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房地产税体现共同富裕下的新思路宜明年实施